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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 OSI 最新批准的加密自治许可证和 CERN 开源硬件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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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 开源定义 Open Source Defintion (OSD)的管理者, 开源促进会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20 年来一直在批准“开源”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是开源软件生态系统的基础,可确保每个人都可以使用、改进和共享软件。当一个许可证获批为“开源”时,是因为 OSI 认为该许可证可以促进相互的协作和共享,从而使得每个参与开源生态的人获益。

在过去的 20 年里,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如今,软件以新的甚至是无法想象的方式在被使用。OSI 已经预料到,曾经被人们所熟知的开源许可证现已无法满足如今的要求。因此,许可证管理者已经加强了工作,为更广泛的用途提交了几个新的许可证。OSI 所面临的挑战是在评估这些新的许可证概念是否会继续推动共享和合作,是否被值得称为“开源”许可证,最终 OSI 批准了一些用于特殊领域的新式许可证。

四个新式许可证

第一个是 加密自治许可证 Cryptographic Autonomy License (CAL)。该许可证是为分布式密码应用程序而设计的。此许可证所解决的问题是,现有的开源许可证无法保证开放性,因为如果没有义务也与其他对等体共享数据,那么一个对等体就有可能损害网络的运行。因此,除了是一个强有力的版权保护许可外,CAL 还包括向第三方提供独立使用和修改软件所需的权限和资料的义务,而不会让第三方有数据或功能的损失。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加密结构进行点对点共享,那么更多的开发人员发现自己需要诸如 CAL 之类的法律工具也就不足为奇了。 OSI 的两个邮件列表 License-Discuss 和 License-Review 上的社区,讨论了拟议的新开源许可证,并询问了有关此许可证的诸多问题。我们希望由此产生的许可证清晰易懂,并希望对其他开源从业者有所裨益。

接下来是,欧洲核研究组织(CERN)提交的 CERN 开放硬件许可证 Open Hardware Licence (OHL)系列许可证以供审议。它包括三个许可证,其主要用于开放硬件,这是一个与开源软件相似的开源访问领域,但有其自身的挑战和细微差别。硬件和软件之间的界线现已变得相当模糊,因此应用单独的硬件和软件许可证变得越来越困难。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制定了一个可以确保硬件和软件自由的许可证。

OSI 可能在开始时就没考虑将开源硬件许可证添加到其开源许可证列表中,但是世界早已发生变革。因此,尽管 CERN 许可证中的措词涵盖了硬件术语,但它也符合 OSI 认可的所有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条件。

CERN 开源硬件许可证包括一个 宽松许可证、一个 弱互惠许可证 和一个 强互惠许可证。最近,该许可证已被一个国际研究项目采用,该项目正在制造可用于 COVID-19 患者的简单、易于生产的呼吸机。

了解更多

CAL 和 CERN OHL 许可证是针对特殊用途的,并且 OSI 不建议把它们用于其它领域。但是 OSI 想知道这些许可证是否会按预期发展,从而有助于在较新的计算机领域中培育出健壮的开源生态。

可以从 OSI 获得关于 许可证批准过程 的更多信息。


via: https://opensource.com/article/21/2/osi-licenses-cal-cern-ohl

作者:Pam Chestek 选题:lujun9972 译者:wyxplus 校对:wxy

本文由 LCTT 原创编译,Linux中国 荣誉推出

每个程序员都应该明白的 171 个字。

MIT 许可证 是世界上最流行的开源软件许可证。以下是它的逐行解读。

阅读许可证

如果你参与了开源软件,但还没有花时间从头到尾的阅读过这个许可证(它只有 171 个单词),你需要现在就去读一下。尤其是如果许可证不是你日常每天都会接触的,把任何看起来不对劲或不清楚的地方记下来,然后继续阅读。我会分段、按顺序、加入上下文和注释,把每一个词再重复一遍。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个整体概念。

The MIT License (MIT)

Copyright (c)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and associated documentation files (the “Software”), to deal in the Software without restriction,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rights to use, copy, modify, merge, publish, distribute, sublicense, and/or se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and to permit persons to whom the Software is furnished to do so,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copies or substantial portions of the Software.

The Software is provided “as is”,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xpress or impli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and noninfringement. In no event shall the authors or copyright holders be liable for any claim, damages or other liability, whether in an action of contract, tort or otherwise, arising from,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oftware or the use or other dealings in the Software.

(LCTT 译注:MIT 许可证并无官方的中文文本,我们也没找到任何可靠的、精确的非官方中文文本。在本文中,我们仅作为参考目的提供一份逐字逐行而没有经过润色的中文翻译文本,但该文本及对其的理解不能作为 MIT 许可证使用,我们也不为此中文翻译文本的使用承担任何责任,这份中文文本,我们贡献给公共领域。)

MIT 许可证(MIT)

版权 (c) <年份> <版权人>

特此免费授予任何获得本软件副本和相关文档文件(下称“软件”)的人不受限制地处置该软件的权利,包括不受限制地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布、分发、转授许可和/或出售该软件副本,以及再授权被配发了本软件的人如上的权利,须在下列条件下: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该软件的所有副本或实质成分中。

本软件是“如此”提供的,没有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都不对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负责,无论这些追责来自合同、侵权或其它行为中,还是产生于、源于或有关于本软件以及本软件的使用或其它处置。

该许可证分为五段,按照逻辑划分如下:

  • 头部

    • 许可证名称:“MIT 许可证”
    • 版权说明:“版权 (c) …”
  • 许可证授予:“特此授予 …”

    • 授予范围:“… 处置软件 …”
    • 条件:“… 须在 …”

      • 归因和声明:“上述 … 应包含在 …”
      • 免责声明:“本软件是‘如此’提供的 …”
      •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 …”

接下来详细看看。

头部

许可证名称

The MIT License (MIT)
MIT 许可证(MIT)

“MIT 许可证”不是一个单一的许可证,而是根据 麻省理工学院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为发行版本准备的语言衍生出来一系列许可证形式。多年来,无论是对于使用它的原始项目,还是作为其他项目的范本,它经历了许多变化。Fedora 项目一直保持着 收藏 MIT 许可证的好奇心,以纯文本的方式记录了那些平淡的变化,如同泡在甲醛中的解剖标本一般,追溯了它的各种演变。

幸运的是, 开放源码倡议组织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 和 软件数据包交换 Software Package Data eXchange 组织(SPDX)已经将一种通用的 MIT 式的许可证形式标准化为“ MIT 许可证 The MIT License ”。OSI 反过来又采用了 SPDX 通用开源许可证的标准化 字符串标志符,并将其中的 “MIT” 明确指向了标准化形式的“MIT 许可证”。如果你想为一个新项目使用 MIT 式的条款,请使用其 标准化的形式

即使你在 LICENSE 文件中包含 “The MIT License” 或 “SPDX:MIT”,任何负责的审查者仍会将文本与标准格式进行比较,以确保安全。尽管自称为“MIT 许可证”的各种许可证形式只在细微的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所谓的“MIT 许可证”的松散性已经诱使了一些作者加入麻烦的“自定义”。典型的糟糕、不好的、非常坏的例子是 JSON 许可证,一个 MIT 家族的许可证被加上了“本软件应用于善,而非恶”。这件事情可能是“非常克罗克福特”的(LCTT 译者注,Crockford 是 JSON 格式和 JSON.org 的作者)。这绝对是一件麻烦事,也许这个玩笑本来是开在律师身上的,但他们却笑得前仰后合。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MIT 许可证”本身就是模棱两可的。大家可能很清楚你的意思,但你只需要把标准的 MIT 许可证文本复制到你的项目中,就可以节省每个人的时间。如果使用元数据(如包管理器中的元数据文件)来指定 “MIT 许可证”,请确保 LICENSE 文件和任何头部的注释都使用标准的许可证文本。所有的这些都可以 自动化完成

版权声明

Copyright (c)
版权 (c) <年份> <版权持有人>

在 1976 年(美国)《版权法》颁布之前,美国的版权法规要求采取具体的行动,即所谓的“手续”来确保创意作品的版权。如果你不遵守这些手续,你起诉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你的作品的权力就会受到限制,往往会完全丧失权力,其中一项手续就是“ 声明 notice ”。在你的作品上打上记号,以其他方式让市场知道你拥有版权。“©” 是一个标准符号,用于标记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发出版权声明。ASCII 字符集没有 © 符号,但 Copyright (c) 可以表达同样的意思。

1976 年的《版权法》“落实”了国际《 伯尔尼公约 Berne Convention 》的许多要求,取消了确保版权的手续。至少在美国,著作权人在起诉侵权之前,仍然需要对自己的版权作品进行登记,如果在侵权行为开始之前进行登记,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赔偿。但在实践中,很多人在对某个人提起诉讼之前,都会先注册版权。你并不会因为没有在上面贴上声明、注册它、向国会图书馆寄送副本等而失去版权。

即使版权声明不像过去那样绝对必要,但它们仍然有很多用处。说明作品的创作年份和版权属于谁,可以让人知道作品的版权何时到期,从而使作品纳入公共领域。作者或作者们的身份也很有用。美国法律对个人作者和“公司”作者的版权条款的计算方式不同。特别是在商业用途中,公司在使用已知竞争对手的软件时,可能也要三思而行,即使许可条款给予了非常慷慨的许可。如果你希望别人看到你的作品并想从你这里获得许可,版权声明可以很好地起到归属作用。

至于“ 版权持有人 copyright holder ”。并非所有标准形式的许可证都有写明这一点的空间。最新的许可证形式,如 Apache 2.0GPL 3.0,发布的许可证文本是要逐字复制的,并在其他地方加上标题注释和单独文件,以表明谁拥有版权并提供许可证。这些办法巧妙地阻止了对“标准”文本的意外或故意的修改。这还使自动许可证识别更加可靠。

MIT 许可证是从为机构发布的代码而写的语言演变而来。对于机构发布的代码,只有一个明确的“版权持有人”,即发布代码的机构。其他机构抄袭了这些许可证,用他们自己的名字代替了 “MIT”,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拥有的通用形式。这一过程同样适用于该时代的其他简短的机构许可证,特别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最初的 四条款 BSD 许可证 four-clause BSD License 成为了现在使用的 三条款两条款 变体,以及 MIT 许可证的变体 互联网系统联盟 Internet Systems Consortium ISC 许可证

在每一种情况下,该机构都根据版权所有权规则将自己列为版权持有人,这些规则称为“雇佣作品”规则,这些规则赋予雇主和客户在其雇员和承包商代表其从事的某些工作中的版权所有权。这些规则通常不适用于自愿提交代码的分布式协作者。这给项目监管型基金会(如 Apache 基金会和 Eclipse 基金会)带来了一个问题,因为它们接受来自更多不同的贡献者的贡献。到目前为止,通常的基础方法是使用一个单一的许可证,它规定了一个版权持有者,如 Apache 2.0EPL 1.0,并由 贡献者许可协议 contributor license agreements Apache CLA 以及 Eclipse CLA 为后盾,以从贡献者中收集权利。在像 GPL 这样的 左版 copyleft 许可证下,将版权所有权收集在一个地方就更加重要了,因为 GPL 依靠版权所有者来执行许可证条件,以促进软件自由的价值。

如今,大量没有机构或商业管理人的项目都在使用 MIT 风格的许可条款。SPDX 和 OSI 通过标准化不涉及特定实体或机构版权持有人的 MIT 和 ISC 之类的许可证形式,为这些用例提供了帮助。有了这些许可证形式,项目作者的普遍做法是在许可证的版权声明中尽早填上自己的名字...也许还会在这里或那里填上年份。至少根据美国的版权法,由此产生的版权声明并不能说明全部情况。

软件的原始所有者保留其工作的所有权。但是,尽管 MIT 风格的许可条款赋予了他人开发和更改软件的权利,创造了法律上所谓的“衍生作品”,但它们并没有赋予原始作者对他人的贡献的所有权。相反,每个贡献者在以现有代码为起点所做的任何作品都拥有版权,即使是稍做了一点创意

这些项目大多数也对接受 贡献者许可协议 contributor license agreements (CLA)的想法嗤之以鼻,更不用说签署版权转让协议了。这既幼稚又可以理解。尽管一些较新的开源开发人员认为,在 GitHub 上发送 拉取请求 Pull Request ,就会“自动”根据项目现有的许可证条款授权分发贡献,但美国法律不承认任何此类规则。强有力的版权保护是默认的,而不是宽松许可。

更新:GitHub 后来修改了全站的服务条款,包括试图至少在 GitHub.com 上改变这一默认值。我在 另一篇文章 中写了一些对这一发展的想法,并非所有想法都是积极的。

为了填补法律上有效的、有据可查的贡献权利授予与完全没有纸质痕迹之间的差距,一些项目采用了 开发者原创证书 Developer Certificate of Origin ,这是贡献者在 Git 提交中使用 Signed-Off-By 元数据标签暗示的标准声明。开发者原创证书是在臭名昭著的 SCO 诉讼之后为 Linux 内核开发而开发的,该诉讼称 Linux 的大部分代码源自 SCO 拥有的 Unix 源代码。作为创建显示 Linux 的每一行都来自贡献者的书面记录的一种方法,开发者原创证书的功能良好。尽管开发者原创证书不是许可证,但它确实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提交代码的人希望项目分发其代码,并让其他人根据内核现有的许可证条款使用该代码。内核还维护着一个机器可读的 CREDITS 文件,其中列出了贡献者的名字、所属机构、贡献领域和其他元数据。我做了 一些 实验,把这种方法改编成适用于不使用内核开发流程的项目。

许可证授权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and associated documentation files (the “Software”),
特此免费授予任何获得本软件副本和相关文档文件(下称“软件”)的人

MIT 许可证的实质是许可证(你猜对了)。一般来说,许可证是一个人或法律实体(“ 许可人 licensor ”)给予另一个人(“ 被许可人 licensee ”)做一些法律允许他们起诉的事情的许可。MIT 许可证是一种不起诉的承诺。

法律有时将许可证与给予许可证的承诺区分开来。如果有人违背了提供许可证的承诺,你可以起诉他们违背了承诺,但你最终可能得不到许可证。“ 特此 Hereby ”是律师们永远摆脱不了的一个矫揉造作、老生常谈的词。这里使用它来表明,许可证文本本身提供了许可证,而不仅仅是许可证的承诺。这是一个合法的 即调函数表达式(IIFE)

尽管许多许可证都是授予特定的、指定的被许可人的,但 MIT 许可证是一个“ 公共许可证 public license ”。公共许可证授予所有人(整个公众)许可。这是开源许可中的三大理念之一。MIT 许可证通过“向任何获得……软件副本的人”授予许可证来体现这一思想。稍后我们将看到,获得此许可证还有一个条件,以确保其他人也可以了解他们的许可。

在美国式法律文件中,括号中带引号的首字母大写词汇是赋予术语特定含义的标准方式(“定义”)。当法庭看到文件中其他地方使用了一个已定义的大写术语时,法庭会可靠地回顾定义中的术语。

授权范围

to deal in the Software without restriction,
不受限制地处置该软件的权利,

从被许可人的角度来看,这是 MIT 许可证中最重要的七个字。主要的法律问题就是因侵犯版权而被起诉,和因侵犯专利而被起诉。无论是版权法还是专利法都没有将 “ 处置 to deal in ” 作为一个术语,它在法庭上没有特定的含义。因此,任何法庭在裁决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纠纷时,都会询问当事人对这一措辞的含义和理解。法庭将看到的是,该措辞有意宽泛和开放。它为被许可人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论据,反对许可人提出的任何主张 —— 即他们不允许被许可人使用该软件做那件特定的事情,即使在授予许可证时双方都没有明显想到。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rights to use, copy, modify, merge, publish, distribute, sublicense, and/or se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and to permit persons to whom the Software is furnished to do so,
包括不受限制地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布、分发、转授许可和/或出售该软件副本,以及再授权被配发了本软件的人如上的权利,

没有一篇法律是完美的、“意义上完全确定”、或明确无误的。小心那些假装不然的人。这是 MIT 许可证中最不完美的部分。主要有三个问题:

首先,“ 包括不受限制地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是一种法律反模式。它有多种衍生:

  • 包括,但不受限制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 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的一般性 including, without limiting the generality of the foregoing
  • 包括,但不限于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 很多、很多毫无意义的变化

所有这些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但都未能可靠地实现。从根本上说,使用它们的起草者也会尽量试探着去做。在 MIT 许可证中,这意味着引入“ 处置软件 dealing in the Software ”的具体例子 — “使用、复制、修改”等等,但不意味着被许可方的行为必须与给出的例子类似,才能算作“处置”。问题是,如果你最终需要法庭来审查和解释许可证的条款,法庭将把它的工作看作是找出这些语言的含义。如果法庭需要决定“ 处置 deal in ”的含义,它不能“无视”这些例子,即使你告诉它。我认为,“不受限制地处置本软件”本身对被许可人更好,也更短。

其次,作为“ 处置 deal in ”的例子的那些动词是一个大杂烩。有些在版权法或专利法下有特定的含义,有些稍微有或根本没有含义:

  • 使用 use ”出现在 《美国法典》第 35 篇,第 271(a)节,这是专利法中专利权人可以起诉他人未经许可的行为的清单。
  • 复制 copy ”出现在 《美国法典》第 17 篇,第 106 节,即版权法列出的版权所有人可以起诉他人未经许可的行为。
  • 修改 modify ”既不出现在版权法中,也不出现在专利法中。它可能最接近版权法下的“ 准备衍生作品 prepare derivative works ”,但也可能涉及改进或其他衍生发明。
  • 无论是在版权法还是专利法中,“ 合并 merge ”都没有出现。“ 合并 merger ”在版权方面有特定的含义,但这显然不是这里的意图。相反,法庭可能会根据其在行业中的含义来解读“合并”,如“合并代码”。
  • 无论是在版权法还是专利法中,都没有“ 发布 publish ”。由于“软件”是被发布的内容,根据《版权法》,它可能最接近于“ 分发 distribute ”。该法令还包括“公开”表演和展示作品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只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如戏剧、录音和电影。
  • 分发 distribute ”出现在《版权法》中。
  • 转授许可 sublicense ”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总称。转授许可的权利是指把自己的许可证授予他人,有权进行你所许可的部分或全部活动。实际上,MIT 许可证的转授许可的权利在开源代码许可证中并不常见。通常的做法是 Heather Meeker 所说的“ 直接许可 direct licensing ”方式,在这种方法中,每个获得该软件及其许可证条款副本的人都直接从所有者那里获得授权。任何可能根据 MIT 许可证获得转授许可的人都可能会得到一份许可证副本,告诉他们其也有直接许可证。
  • 出售副本 sell copies ”是个混杂品。它接近于《专利法》中的“ 要约出售 offer to sell ”和“ 出售 sell ”,但指的是“ 副本 coyies ”,这是一种版权概念。在版权方面,它似乎接近于“ 分发 distribute ”,但《版权法》没有提到销售。
  • 允许被配发了本软件的人这样做 permit persons to whom the Software is furnished to do so ”似乎是多余的“转授许可”。这也是不必要的,因为获得副本的人也可以直接获得许可证。

最后,由于这种法律、行业、一般知识产权和一般使用条款的混杂,并不清楚 MIT 许可证是否包括专利许可。一般性语言“ 处置 deal in ”和一些例子动词,尤其是“使用”,指向了一个专利许可,尽管是一个非常不明确的许可。许可证来自于版权持有人,而版权持有人可能对软件中的发明拥有或不拥有专利权,以及大多数的例子动词和“ 软件 the Software ”本身的定义,都强烈地指向版权许可证。诸如 Apache 2.0 之类的较新的宽容开源许可分别具体地处理了版权、专利甚至商标问题。

三个许可条件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须在下列条件下:

总有一个陷阱!MIT 许可证有三个!

如果你不遵守 MIT 许可证的条件,你就得不到许可证提供的许可。因此,如果不能履行条件,至少从理论上说,会让你面临一场诉讼,很可能是一场版权诉讼。

开源软件的第二个伟大思想是,利用软件对被许可人的价值来激励被许可人遵守条件,即使被许可人没有支付任何许可费用。最后一个伟大思想,在 MIT 许可证中没有,它构建了许可证条件:像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PL)这样的左版许可证,使用许可证条件来控制如何对修改后的版本进行许可和发布。

声明条件

The above copyright notice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copies or substantial portions of the Software.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该软件的所有副本或实质成分中。

如果你给别人一份软件的副本,你需要包括许可证文本和任何版权声明。这有几个关键目的:

  1. 给别人一个声明,说明他们有权使用该公共许可证下的软件。这是直接授权模式的一个关键部分,在这种模式下,每个用户直接从版权持有人那里获得许可证。
  2. 让人们知道谁是软件的幕后人物,这样他们就可以得到赞美、荣耀和冷冰冰的现金捐赠。
  3. 确保保修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在后面)伴随该软件。每个得到该副本的人也应该得到一份这些许可人保护的副本。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对提供一个副本、甚至是一个没有源代码的编译形式的副本而收费。但是当你这么做的时候,你不能假装 MIT 代码是你自己的专有代码,也不能在其他许可证下提供。接受的人要知道自己在“公共许可证”下的权利。

坦率地说,遵守这个条件正在崩溃。几乎所有的开源许可证都有这样的“ 归因 attribution ”条件。系统和装机软件的制作者往往明白,他们需要为自己的每一个发行版本编制一个声明文件或“许可证信息”屏,并附上库和组件的许可证文本副本。项目监管型基金会在教授这些做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整个 Web 开发者群体还没有取得这种经验。这不能用缺乏工具来解释,工具有很多,也不能用 npm 和其他资源库中的包的高度模块化来解释,它们统一了许可证信息的元数据格式。所有好的 JavaScript 压缩器都有保存许可证标题注释的命令行标志。其他工具可以从包树中串联 LICENSE 文件。这实在是没有借口。

免责声明

The Software is provided “as is”,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xpress or impli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and noninfringement.
本软件是“如此”提供的,没有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

美国几乎每个州都颁布了一个版本的《 统一商业法典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UCC),这是一部规范商业交易的示范性法律。UCC 的第 2 条(加利福尼亚州的“第 2 部分”)规定了商品销售合同,包括了从二手汽车的购买到向制造厂运送大量工业化学品。

UCC 关于销售合同的某些规则是强制性的。这些规则始终适用,无论买卖双方是否喜欢。其他只是“默认”。除非买卖双方以书面形式选择不适用这些默认,否则 UCC 潜在视作他们希望在 UCC 文本中找到交易的基准规则。默认规则中包括隐含的“ 免责 warranties ”,或卖方对买方关于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可用性的承诺。

关于诸如 MIT 许可证之类的公共许可证是合同(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的可执行协议)还是仅仅是许可证(单向的,但可能有附加条件),这在理论上存在很大争议。关于软件是否被视为“商品”,从而触发 UCC 规则的争论较少。许可人之间没有就赔偿责任进行辩论:如果他们免费提供的软件出现故障、导致问题、无法正常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引起麻烦,他们不想被起诉和被要求巨额赔偿。这与“ 默示保证 implied warranty ”的三个默认规则完全相反:

  1. UCC 第 2-314 节,“ 适销性 merchantability ”的默示保证是一种承诺:“商品”(即软件)的质量至少为平均水平,并经过适当包装和标记,并适用于其常规用途。仅当提供该软件的人是该软件的“商人”时,此保证才适用,这意味着他们从事软件交易,并表现出对软件的熟练程度。
  2. UCC 第 2-315 节,当卖方知道买方依靠他们提供用于特定目的的货物时,“ 适用于某一特定目的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的默示保证就会生效。商品实际上需要“适用”这一目的。
  3. 非侵权 noninfringement ”的默示保证不是 UCC 的一部分,而是一般合同法的共同特征。如果事实证明买方收到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则这种默示的承诺将保护买方。如果根据 MIT 许可证获得的软件实际上并不属于尝试许可该软件的许可人,或者属于他人拥有的专利,那就属于这种情况。

UCC 的 第2-316(3)节 要求,选择不适用或“排除”适销性和适用于某一特定目的的默示保证措辞必须醒目。“醒目”意味着书面化或格式化,以引起人们的注意,这与旨在从不小心的消费者身边溜走的细小字体相反。各州法律可以对不侵权的免责声明提出类似的引人注目的要求。

长期以来,律师们都有一种错觉,认为用“全大写”写任何东西都符合明显的要求。这是不正确的。法庭曾批评律师协会自以为是,而且大多数人都认为,全大写更多的是阻止阅读,而不是强制阅读。同样的,大多数开源许可证的形式都将其免责声明设置为全大写,部分原因是这是在纯文本的 LICENSE 文件中唯一明显的方式。我更喜欢使用星号或其他 ASCII 艺术,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责任限制

In no event shall the authors or copyright holders be liable for any claim, damages or other liability, whether in an action of contract, tort or otherwise, arising from,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oftware or the use or other dealings in the Software.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都不对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负责,无论这些追责来自合同、侵权或其它行为中,还是产生于、源于或有关于本软件以及本软件的使用或其它处置。

MIT 许可证授予软件“免费”许可,但法律并不认为接受免费许可证的人在出错时放弃了起诉的权利,而许可人应该受到责备。“责任限制”,通常与“损害赔偿排除”条款搭配使用,其作用与许可证很像,是不起诉的承诺。但这些都是保护许可人免受被许可人起诉的保护措施。

一般来说,法庭对责任限制和损害赔偿排除条款的解读非常谨慎,因为这些条款可以将大量的风险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为了保护社会的切身利益,让民众有办法纠正在法庭上所犯的错误,他们“严格地”用措辞限制责任,尽可能地对受其保护的一方进行解读。责任限制必须具体才能成立。特别是在“消费者”合同和其他放弃起诉权的人缺乏成熟度或讨价还价能力的情况下,法庭有时会拒绝尊重那些似乎被埋没在视线之外的措辞。部分是出于这个原因,部分是出于习惯,律师们往往也会给责任限制以全大写处理。

再往下看,“责任限制”部分是对被许可人可以起诉的金额上限。在开源许可证中,这个上限总是没有钱,0 元,“不承担责任”。相比之下,在商业许可证中,它通常是过去 12 个月内支付的许可证费用的倍数,尽管它通常是经过谈判的。

“排除”部分具体列出了各种法律主张,即请求赔偿的理由,许可人不能使用。像许多其他法律形式一样,MIT 许可证 提到了“ 违约 of contract ”行为(即违反合同)和“ 侵权 of tort ”行为。侵权规则是防止粗心或恶意伤害他人的一般规则。如果你在发短信时在路上撞倒了人,你就犯了侵权行为。如果你的公司销售的有问题的耳机会烧伤人们的耳朵,则说明贵公司已经侵权。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排除侵权索赔,那么法庭有时会在合同中使用排除措辞以防止合同索赔。出于很好的考虑,MIT 许可证抛出“或其它”字样,只是为了截住奇怪的海事法或其它异国情调的法律主张。

产生于、源于或有关于 arising from,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这句话是法律起草人固有的、焦虑的不安全感反复出现的症状。关键是,任何与软件有关的诉讼都被这些限制和排除范围所覆盖。万一某些事情可以“ 产生于 arising from ”,但不能“ 源于 out of ”或“ 有关于 in connection with ”,那就最好把这三者都写在里面,所以要把它们打包在一起。更不用说,任何被迫在这部分内容中斤斤计较的法庭将不得不为每个词提出不同的含义,前提是专业的起草者不会在一行中使用不同的词来表示同一件事。更不用说,在实践中,如果法庭对一开始就不利的限制感觉不好,那么他们会更愿意狭隘地解读范围触发器。但我离题了,同样的语言出现在数以百万计的合同中。

总结

所有这些诡辩都有点像在进教堂的路上吐口香糖。MIT 许可证是一个法律经典,且有效。它绝不是解决所有软件知识产权弊病的灵丹妙药,尤其是它比已经出现的软件专利灾难还要早几十年。但 MIT 风格的许可证发挥了令人钦佩的作用,实现了一个狭隘的目的,用最少的、谨慎的法律工具组合扭转了版权、销售和合同法等棘手的默认规则。在计算机技术的大背景下,它的寿命是惊人的。MIT 许可证已经超过、并将要超过绝大多数软件许可证。我们只能猜测,当它最终失去青睐时,它能提供多少年的忠实法律服务。对于那些无法提供自己的律师的人来说,这尤其慷慨。

我们已经看到,我们今天所知道的 MIT 许可证是如何成为一套具体的、标准化的条款,使机构特有的、杂乱无章的变化终于有了秩序。

我们已经看到了它对归因和版权声明的处理方法如何为学术、标准、商业和基金会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提供信息。

我们已经看到了 MIT 许可证是如何运行所有人免费试用软件的,但前提是要保护许可人不受担保和责任的影响。

我们已经看到,尽管有一些生硬的措辞和律师的矫揉造作,但一百七十一个小词可以完成大量的法律工作,为开源软件在知识产权和合同的密集丛林中开辟一条道路。

我非常感谢所有花时间阅读这篇相当长的文章的人,让我知道他们发现它很有用,并帮助改进它。一如既往,我欢迎你通过 e-mailTwitterGitHub 发表评论。


有很多人问,他们在哪里可以读到更多的东西,或者找到其他许可证,比如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或 Apache 2.0 许可证。无论你的兴趣是什么,我都会向你推荐以下书籍:

我先说这本,因为虽然它有些过时,但它的方法也最接近上面使用的逐行方法。O'Reilly 已经把它放在网上
在我看来,这是迄今为止关于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和更广泛的左版的最佳著作。这本书涵盖了历史、许可证、它们的发展,以及兼容性和合规性。这本书是我给那些考虑或处理 GPL 的客户的书。
一本很棒的入门书,也可以免费 在线阅读。对于从零开始的程序员来说,这是开源许可和相关法律的最好介绍。这本在一些具体细节上也有点过时了,但 Larry 的许可证分类法和对开源商业模式的简洁总结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所有这些都对我作为一个开源许可律师的教育至关重要。它们的作者都是我的职业英雄。请读一读吧 — K.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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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https://writing.kemitchell.com/2016/09/21/MIT-License-Line-by-Line.html

作者:Kyle E. Mitchell 选题:lujun9972 译者:bestony 校对:wxy

本文由 LCTT 原创编译,Linux中国 荣誉推出

唯品会 Saturn 插件因未声明上游项目版权而被拒

22 日晚,Apache SkyWalking 创始人吴晟在朋友圈中指出,因违反开源协议要求,SkyWalking 只能暂时拒绝针对唯品会 Saturn 项目的插件需求。吴晟称,“Saturn 是 fork 自 ElasticJob,并更改了版权信息,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许可证问题……我们都不能正式接受它作为 Apache SkyWalking 的一部分”。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在参与和贡献开源项目时,忽视或对开源许可证的无知,都是投入开源生态的重大阻碍,是需要认真学习的一课。

谷歌再推 Kotlin:代码量比 Java 减少 80%

Google Home 团队现身说法,通过自身经历,展示了 Kotlin 开发的好处。截至今年六月,该应用中约有 30% 的代码采用 Kotlin 编写,今后的新功能也被鼓励用 Kotlin 进行开发。Kotlin 编程语言 2011 年由 JetBrains 推出,2012 年开源,2017 年成为 Android 官方开发语言,并于 2019 年成为 Andoid 开发官方首选语言。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Java 被爆锤,但是这依然不能影响 Java 的统治地位。

蚂蚁区块链正式升级为“蚂蚁链”:全球区块链专利排名第一

7月23日,蚂蚁集团董事长井贤栋在杭州宣布,蚂蚁区块链正式升级为“蚂蚁链”。井贤栋在发布会上分享了蚂蚁链已取得的三个关键成绩:在技术上,蚂蚁链连续四年每年全球专利申请数始终保持在第 1 名;在应用上,蚂蚁链已经助力解决了 50 多个实际场景的信任问题;在商业上,蚂蚁链目前每天“上链量”超过 1 亿次。

来源:搜狐IT

拍一拍:专利数量其实不重要,关键性专利才是重点。

IEEE Spectrum 2020 年编程语言排行:Cobol 榜上有名

IEEE Spectrum 编程语言排行榜一年发布一次,今年是其发布的第七年。Python 再度蝉联榜首,并且在各类不同的权重下都保持领先地位。Java 和 C 语言也依旧排名第二和第三。今年,受疫情影响,美国政府需要处理大量失业给付,但难以应付 Cobol 编写的老旧系统,因此,很多已退休的 Cobol 又返回来协助维护系统,Cobol 的创始团队还在网上公开了教程和学习资源。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Cobol 的重新还魂实在是无法言表。

Windows DNS 服务器存在风险高达 10 分的 17 年之久的严重漏洞

微软警告称,该公司将一个存在了 17 年的 Windows DNS 服务器关键漏洞列为“可蠕虫”。这样的漏洞可能允许攻击者创建特殊的恶意软件,在 Windows 服务器上远程执行代码,并创建恶意的 DNS 查询,甚至最终可能导致企业和关键部门的基础设施被入侵。微软在通用漏洞评分系统(CVSS)上给出了 10 分的最高风险分,强调了问题的严重性。作为对比,WannaCry 攻击所使用的漏洞在 CVSS 上的评分为 8.5 分。

来源:cnBeta.COM

拍一拍:虽然相信用 Windows 做 DNS 服务的不算多,但是鉴于 Windows 服务器数量并不算少,尤其是在企业环境中,因此,这个高分漏洞需要密切注意。

OpenCV 5 的开源协议将从 BSD 变更为 Apache 2

计算机视觉库 OpenCV 即将迎来 20 周年,其重要版本 OpenCV 5 也发布在即。OpenCV 官方宣布,随着此版本的推行,OpenCV 的开源许可协议将从三句版 BSD 变更为 Apache 2。BSD 协议已很难满足快速发展的计算机视觉领域,尤其因为该协议不涉及专利,而使用该协议的代码很有可能包含一些专利算法的实现。为了避免这个问题,OpenCV 选择不接收有专利的算法。这样做虽然保障了安全性,但也让一些优秀算法无法进入 OpenCV。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并没有一种可以适用于一切情况的开源许可证,适当选择符合发展需求的开源许可证有利于开源项目的发展。

Rust 语言承诺将支持 Linux 作为该语言开发的优先项目

作为一种现代系统级语言,Rust 比 C 或 C++ 更安全也更容易使用,Linux 内核主要是用 C 开发的,而 Rust 被很多人认为是 C 和 C++ 的最佳替代。Rust 语言团队承诺如果在内核中构建 Rust 接口需要某些新的特性,那么他们将努力引入这些需要的功能。对于如何逐渐引入 Rust,Rust 提议了一个配置选项。但由于 Rust 编译器频繁更新,稳定性可能存在问题,Torvalds 很快表示反对,指出编辑器 bug 是很难调试和发现的,内核对 rust 的支持必须是缓慢且深思熟虑的。

来源:solidot

拍一拍:虽然之前 Linus 表示了欢迎 Rust 语言的态度,但是具体要进入到内核当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考虑。但是,总体看来,这是一件好事。

国内电子书厂商文石无视 Linux 内核协议引开源社区指责

国内电子书厂商文石(Onyx)被指拒绝发布其电子书设备源码,违反 GPL v2 开源协议。Onyx 的电子书设备是在 Linux 内核基础上的改版,而 Linux 内核基于 GPL v2 许可证,该许可证有很明显的“传染性”,要求二次分发项目也必须开源。Onyx 官方回应“技术团队表示目前不能把源码开放”,并希望他人谅解。似乎是承认了自己已经违规,但是也没有办法改正。Onyx 的态度激起许多人的不满,甚至把对 Onyx 的批评上升到国家层面。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应该严厉谴责的行为。一些厂商,不仅不遵守开源许可证,而且对开源许可证非常无知。

国内的开源 PHP 论坛软件“修罗 BBS”停止,官方论坛关闭

PHP 开源论坛“修罗 BBS”(Xiuno BBS)已于 7 月 6 日关闭,其官网称“国内什么时候有真正的开源环境了再见!”。同时,在其 4.0 版本的源码库中看到 18 小时前更新了 README,意指项目的开源之路将暂时停止。

来源:开源中国

拍一拍:没有找到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开源软件,或者说,不能应对恶劣环境的开源软件,早晚是这个结果。可惜了。

优麒麟 20.04 LTS 发布:优化高清屏支持 上架 6 款新应用

除了功能改进与BUG修复,麒麟软件商店新增应用:Opera 浏览器、Vivaldi 浏览器、亿图图示软件、亿图项目管理软件、MindMaster思维导图软件、TeamViewer远程连接控制软件。

来源:优麒麟

拍一拍:这次发布的时间有点晚了啊。

谜之操作:巴克莱银行把互联网档案馆作为 JS 文件的 CDN

英国金融集团巴克莱银行被发现会从互联网档案馆调用 JS 文件。调用的文件指向的是互联网档案馆时光机器存档的巴克莱银行网址。在引发广泛关注之后,巴克莱银行修改了代码不再把互联网档案馆作为 CDN,但没有解释它之前为什么这么做。

来源:solidot

拍一拍:这家银行连互联网档案馆的油都要揩,也是够了,心疼一下互联网档案馆。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开源项目在闲鱼、b 站上被倒卖?这是什么骚操作?》,我突然想起了之前两个类似的案例,发现群众的开源知识普及依然不足,借这个机会再聊聊开源,从开源著作权人的角度做一次讨论。

案例 1:倒卖开源代码

本案例中,作者十三发现自己开源的代码被贩卖,一脸郁闷。先不讨论这些倒卖者的行为,笔者从作者提供的代码托管官网上看到其开源许可证是 MIT。

MIT 作为一个宽松型开源许可证,授予使用者几乎无限制的权限。也就是说倒卖者的行为固然让人讨厌,但其确实是可以这么做的。当然,作者十三除了困惑于开源的东西为何还有人拿去卖钱以及竟然还有人买之外,整体上是淡定、大度的。而倒卖者利用的正是大众的这种专业知识的缺失和信息的不对称性,严格意义上这是存在经济正当性的。

案例 2:王垠闭源

这个案例是 2017 年的旧闻,但很具代表性。BSD 许可证开源的软件被商业公司商业使用,还聘请了原开发者,最后闹的鸡飞狗跳。

注:原博文《为什么我的代码进入闭源状态》地址已经 404 无法访问,大家可以搜索相关转载。

王垠此人我不甚了解,据说曾经国内人气非常高,知乎、v2ex、csdn 博客上到处都有对他的评价和争论。但至少从这篇帖子可以看出,其对开源的理解很浅、也很狭隘(在 2017 年时,不代表现在)。其对开源抱有不该有的幻想,期待过高。

案例3:swoole 修改开源协议

这个案例也是 2017 年的,以 Apache 许可证开源的软件 swoole(撰文时经核实 swoole 依然是 Apache 许可证),与其复刻分支版本之间纷争。

这个案例更像各种 Android 发布版与 Google Android OS 之间的关系,以宽松型许可协议开源的软件被各种修改版骚扰、蹭热度的现象很普遍。

开源知识普及之路漫长

以上三个案例都可以称之为开发者的控诉,暂不评论其控诉是否合理。仅以这些事件本身以及在网上引起的纷争,都说明距离开源在国内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值得欣慰的是,从 2017 年到 2020 年我们看到了这种进步,案例 1 中的作者对开源的理解上虽有偏颇,但并没有出现知识或法律方面的硬伤。

从开源软件概念引入中国,到近几年开源运动如火如荼的开展,已有几个年头。但据笔者与企业及业内人士的接触发现,公众对开源的认知和理解程度依旧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大部分关注开源的人,更多的是关注技术,不会关注其背后的许可证问题;
  2. 开源许可证更偏向法律,真正做技术的不关注、也不懂;
  3. 开源许可证法律条文晦涩难懂,不容易理解;
  4. 懂技术、会看代码的专利、著作权、商标等领域的律师甚少,没有技术背景的律师纵使法律水平再高,在理解涉及开源软件相关问题时也力不从心;
  5. 开源领域国内诉讼不多,没有充分引起大部分企业、学界等人员的重视;
  6. 也因为诉讼少,经济驱动力有限,很难吸引律师深入研究这一领域。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若有足够的利益驱动,修个计算机学位又何妨,或者报个代码速成班也不是不可能吧。

笔者有缘在多年前接触开源治理、合规问题,时不时看到网上爆出浅层次开源“事故”,说明大众的开源知识有限。今天蹭个热乎劲,再探讨一下开源基础知识(开源科普的知识网上并不少,没人关注归根结底还是这个领域内生动力不足所致)。既然内生动力不足,就靠外部热点的外部动力吧。

开源“事故”,你是否理解开源?

开源是什么?

开源就是奉献,无私或有私的奉献。此处不接受反驳。

开源运动起源于自由软件运动,自由软件运动的发起人 理查德·马修·斯托曼 Richard Matthew Stallman 是自由软件运动精神领袖。自由软件运动所要反对的就是后来以比尔盖茨(曾经)为代表的软件私有化运动。所以说,自由软件是旗帜鲜明的追求奉献、共享和软件自由的。

开源运动的兴起是自由软件运动向商业化的妥协(可以这么说,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说开源软件运动虽然有别于曾经的自由软件运动,奉献和协作依然深深的烙在其血液里。如果你无法理解这一点,就再看 10 遍开源软件的定义(直到看懂为止)。

开源运动淡化了自由软件运动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穿上了实用主义的外衣,毕竟空洞的理想是填不饱肚子的。

开源“事故”,背后的起因

网上时不时爆出的开源“事故”大都归于两类:

类型一:批判拿来主义者坐收渔利、不劳而获、贩卖别人劳动成果……。这一类主角,多是软件开发者自己,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开源软件的使用者(合法使用者、不合法使用者)。

该类“事故”的原因有:

  1. 软件的开发者没有充分理解开源的要义;
  2. 对开源许可证不理解,开源自己软件时没能正确选择许可证,导致自己有被白piao的感觉;
  3. 想借助大众或社区的力量优化自己的软件,获得免费劳动力;
  4. 想借助开源扩大自己影响力(自我营销),却没考虑为此要付出的代价;
  5. 看到其他人利用自己的开源软件获利,心理上有些许不平衡。

类型二:批判开源软件收费、许可证不人性,批判严格型许可证的传染性像病毒、吸血鬼、耍流氓,对别人行使著作权或协议约定的行为愤愤不平。这一类人,基本是拿来主义者,同样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待开源软件的开发者(仁慈的开发者、邪恶的开发者)。

该类“事故”的原因有:就是想白 piao 而已,因为你完全有选择用与不用的权力。

这两类“事故”的产生都源于没能深入理解开源运动的精髓和要义,纯粹的从利己主义出发思考问题,没有做到换位思考。忽略了开源的初衷:奉献和共享。

现实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同一个人,作为开源的使用者时他们常常讨厌 GPL 许可证,因为限制太多;作为开源软件开发者时又喜欢 GPL 的安全感,讨厌 MIT、BSD 等许可证让自己被白 piao 了却投诉无门。

开发者和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开源软件首先是开发者的劳动成果,是拥有著作权的。开源一定意义上就是奉献,每一个开源软件使用者都是开源的受益者。面对这种奉献,你需要做的就是尊重。但开源的使用者并不必然要求是高尚的、无私的,这种尊重基于开发者选择的开源许可证在合规的前提下行使权利,在尊重权利人的同时实现共赢和自身利益最大化。

而作为开源软件的开发者,也不必然要求是高尚的、无私的,开发者可以基于自己的目的来选择适当的开源协议。选择开源,就要审视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开源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后果是什么?……慎重的思考了这些问题后,还需要清楚的知道选择宽松型的许可证可能要面对的各种问题。

开源使用者是纯粹的受益者,即便是抱怨无非是对严格型许可证发发牢骚而已。而开源的开发者往往显得更值得同情,一般是从道义上(如案例 3)以及经济利益上(如案例 1、2)体现。但这就是开源运动运行的机制,它肯定不完美,但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针对开源开发者,你需要做的就是当别人违法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当别人没有违法的时候,你心里再不爽也要保持淡定。

当然,诸如前述案例让人糟心的事情肯定很多,开发者也不是束手无策:

比如案例 1 中新蜂商城的作者,选择了 MIT 这个非常宽松的许可证。就意味着,其他人几乎可以拿来做任何事情,包括卖钱。但你依然有以下权利:

  1. 不准拿你的大名做推广,或者类似名字这种具有身份意义、独特标识作用的符号;
  2. 如果作品真的好且有市场,作者完全可以自己经营,将自己的品牌做大;
  3. 别人卖的了你的源码卖不了你的实力,你可以不断迭代升级,源码和服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其实,现实中我们熟悉的开源软件大都如此,比如 Android、Linux 等;
  4. 乐见其成,毕竟开源就是奉献自己的劳动成果让人使用,二手贩子们所做的事与开源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当然如果贩子们声称是自主源码云云(国内拿开源的东西声称自主开发的太多了),那必然是违法的,开源者可以大胆的拿起法律的武器。

主动开源,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基于国内的现实状况,笔者以往更多的是将精力放在帮助企业和开发者合规的使用和利用开源。因为我们曾经都是开源的受益者,需要基于合法、合规的前提汲取营养、学习知识。

目前,国内越来越多企业或个人开始思考反哺开源社区,这是非常好的开始,说明我们从受益者开始变为奉献者。但现实中这些才华横溢的开发者在开源中难免遇到案例中的问题,一旦遇到将严重挫伤其开源的积极性。

因此,开源开发者在主动开源之前,更需要深刻理解开源,明确自己开源的目的以及可能面对的潜在问题等。在慎重思考自己开源的目的和对开源后各种问题的考量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许可证。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开源动机面临的潜在风险:

  1. 想借助大众或社区的力量优化自己的软件,获得免费劳动力
    开源软件千千万,真正取得成功或大众认可的软件凤毛麟角,不能说这种目的动机不纯,至少实现的可能性甚微。更多的可能是根本没有人看得上你的项目。
  2. 想借助开源扩大自己影响力(自我营销)
    这可能是开源开发者,包括大企业做开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具体能否实现,就看你的水平有多高,实力是否匹配自己的梦想。
  3. 基于自己牛逼的软件,打造生态。
    这也是大部分企业的终极梦想,就像第一条所述,大部分的开源软件都归于路人甲,能否实现自己的生态梦取决于你的软件到底如何,能否支撑一个生态、够吸引外围群落。
    即便这些都满足了,还要思考一点,你自己的实力能否持续主导这个生态的发展。因为,开源社区的主导力是由实力说话的,如果你无法保持持续的创造力,别人fork一下就可能成为新的盟主而把你晾在一边坐冷板凳。Google 的 Android 生态就是道理,Google 对 Android 生态的领导力是建立在其持续的创造力之上的。
  4. Just for fun
    最纯粹的开源。如果你开源软件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因为喜欢而开源。那单纯的你需要知道不同开源许可证开源的后果。若别人拿你的开源软件去卖钱你也不要太上头,因为这是允许的,当然更不能看到别人赚了一大笔钱心里就不平衡了。就像大把的企业靠着 林纳斯·本纳第克特·托瓦兹 Linus Benedict Torvalds Just for fun 的软件 Linux 和 Git 赚了大笔的钱,你能做的就是乐见其成。

开源不仅仅是代码,更是人品和实力,也是策略和格局。希望每一个奉献和使用开源的你,都能感受到这个世界的善意。以上是基于本次热点,针对使用开源以及主动开源分享的点滴思考和建议。有兴趣可以找我讨论沟通。


付钦伟,集慧智佳高级咨询师、专利代理人,擅长专利分析布局、FTO调查与风险应对、专利信息应用、开源软件风险与合规指导。